首页 > 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索 引 号: | 012947402/2025-64331 | 信息分类: | 综合政务 / 解读材料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5-09-18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低碳校园建设指标体系》解读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解读 | |
内容概览: | |||
在线链接地址: | |||
文件下载: | |||
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多部门共同制定发布江苏省地方标准《低碳校园建设指标体系》(DB32/T 5125-2025),首次为小学、初中、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的低碳建设提供系统化、可量化的评估依据。
一是以指标体系夯实校园低碳建设科学基础。标准创新性提出“目标层—准则层—指标层”三级架构,涵盖能耗定额、碳排放强度、低碳文化、可再生能源等7个一级指标,细化13个二级指标。标准首次对校园碳排放实施差异化分级管控,针对五类学校(含不同食宿条件的中小学及中职校)分别设定单位面积与人均碳排放的约束值、基准值和引导值,例如有食宿小学单位面积排放引导值严控至10kgCO2/m²,中职校人均排放引导值限定在246kgCO2/人以下。同步配套的12项计算公式为“每平方米能耗”“每人碳排放”等关键指标提供精准量化工具,全面夯实校园碳减排的科学标尺。
二是以动态评价筑牢校园低碳发展实施路径。标准创新提出“三同步”实施路径,通过将低碳指标嵌入新建、改扩建校园的规划设计阶段(如可再生能源设施预留接口、绿色建材选用等),依托“智慧能碳管理系统”实现能耗数据自动采集、碳排放强度核算与省级平台对接,确保评价客观性,并建立每两年修订一次指标阈值的动态更新机制,结合技术进步(如氢能应用)和管理模式升级(如碳普惠制度)灵活调整评分细则,形成“规划建设-数据管理-标准迭代”的闭环体系,破解标准落地“最后一公里”难题。
三是以实践融合释放校园低碳教育示范价值。该标准推动学校不仅通过开设专门课程和跨学科融合来系统性地传播低碳知识,更强调组织丰富的社会实践活动和家校互动,引导学生将知识内化为日常的环保行为习惯。在管理支撑上,要求配备具备专业能力的人员负责能源与碳排放管理,并鼓励积极引入智慧化管理系统,将光伏、地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技术有机整合到校园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中。同时,标准倡导探索如雨水回收等创新举措以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并特别强调在碳排放核算中需科学界定边界,确保数据真实可靠,为校园的低碳实践提供了坚实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