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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2947402/2026-56731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 / 政策解读 / 其他
发布机构:    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6-09-18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医养结合机构老年人自带药品管理规范解读
文  号:     关 键 词:    老年人;自带药品;地方标准解读;医养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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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养结合机构老年人自带药品管理规范解读

    2026820日,江苏省地方标准《医养结合机构老年人自带药品管理规范》DB32/T 5438—2026)由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正式发布,2026920日起正式实施。该标准南京市中心医院(市级机关医院)联合省市多家医院共同起草制定。

一、标准制定背景

当前,入住医养结合机构的老年人普遍存在多病共存、用药复杂、自理能力差异大等特点,自带药品使用已成常态,但来源多样、储存不当、使用不规范等问题突出,用药安全隐患不容忽视。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规范老年人自带药品管理、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质量的工作要求,亟须构建覆盖药品全流程的闭环管理体系。南京市中心医院依托老年病防治专业优势,组建涵盖老年医学、临床药学、护理管理等领域的多学科团队,以安全、规范、精准、便捷为核心导向,聚焦自带药品来源可溯、储存合规、使用安全、处置规范四大关键环节,创新构建全流程闭环管理体系实现自带药品接收、储存、分发、监测、处置全程可追溯,切实防范用药风险,保障老年人用药安全、有效在此基础上起草制定该标准。

二、标准主要内容

1.术语和定义标准在术语和定义中明确了三个基础概念。医养结合机构是兼具医疗卫生资质和养老服务能力的医疗机构或养老机构。自带药品管理强调机构对老年人或其监护人带入、准备继续使用并自愿交予机构集中管理的药品提供全部药学相关服务。自带药品管理人员则是负责上述药事管理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须持有与岗位相适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定期接受法规、药品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

2.基本要求基本要求从机构、环境、设施设备和人员四个维度提出。机构应建立人员管理、档案管理、安全管理、服务规范、服务质量评价与改进以及自带药品管理制度。环境上应设置符合药品储存和调剂条件的药品保管室(区)。设施设备方面,应配备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专用柜等;宜配置医疗信息系统建立自带药品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化管理;宜配备视频监控设备,覆盖药品保管室(区)、发药区等关键位置人员方面应指定专人负责,持证上岗并定期培训。

3.管理流程管理流程是本标准的核心,包括接收、储存、调配、分发、信息复核和处置。接收环节要求根据健康评估结果和老年人及其监护人意愿,签订《医养结合机构老年人自带药品协议》;核实药品信息,办理交接并登记老年人基本信息和用药情况,双方在交接单上签字。储存环节要求设置专用储存区域,规范存储,实施效期管理药品保管室(区)或药品柜应上锁并妥善保管钥匙。调配环节遵循先进先出原则,优先使用近效期药品核对医嘱信息后进行调配;按WS/T 313要求洗净双手,工作台和工具保持清洁,调配药品放置于密闭且标注老年人基本信息的药杯或药盒;调配和核对人员签字确认并登记。分发环节发药前再次核对,交代用药注意事项,监督或协助老年人按时正确用药;观察用药后不良反应,并按不同药物要求设置观察期。信息复核要求每周核对品种、数量、有效期,更新库存信息,提前告知需补送的药品。处置环节对过期、损坏药品征得同意后按医疗废物管理要求统一处置并记录,使用报损药品销毁记录表;老年人离开机构时交还剩余药品并填写交接单,拒绝接收的按报废处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依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管理。

4.安全要求。安全要求包括差错登记和应急预案。机构应建立发药差错事故登记表,定期讨论汇报;发生用药差错事故应立即处置、通报监护人并上报主要负责人。

5.药事服务。药事服务包括用药评价、不良反应监测、药物重整和用药教育。机构应定期了解老年人药品使用情况,建立健康档案,在疗效不佳或病情变化时建议复诊并调整治疗方案;做好不良反应监测和记录;有条件的机构宜联合上级医疗机构开展药物重整;老年人离开机构继续使用自带药品时,应进行用法用量、疗程、注意事项、保存方法及有效期等用药教育。

6.档案管理档案管理要求对药品接收、储存、调配、分发、信息复核、处置等及时、准确、完整记录,确保真实可追溯,并符合MZ/T 168《养老机构老年人健康档案管理规范》的要求。

7.评价与改进评价与改进要求通过质量分析会、专题讨论会等形式定期总结经验、评估效果、发现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并督导落实;通过服务回访、满意度评价等收集意见,持续提升管理质量。

标准出台意义

一是标准应用性强,填补制度空白。标准的出台为医护人员对自带药品使用的系统管理提供了可靠参照,将有效提升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能力。规范立足医养结合机构医疗+养老双重属性,保障入住老年人用药安全、有效、经济,贴合医养结合实际,可落地、可操作,能够适配不同机构的差异需求,兼顾实用性与针对性,切实守护老年群体健康权益。

二是实施意义重大,社会效益显著。规范化的药事服务能增强公众对医养机构的信任,促进养老模式社会化转型,降低老年人用药差错风险,减少药物不良反应引发的健康问题及住院需求,可缩短住院时间,减轻医保和老年人经济压力。标准聚焦老年人用药安全这一核心民生需求,有效防范用药差错、保障药品疗效,切实保障入住老年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践行医养结合以老为本的发展导向,提升了老年人及家属的获得感与安全感。该标准的实施有助于完善监管体系,夯实行业基础,为江苏医养结合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

三是筑牢安全底线,提升管理效能。标准通过确立全流程、闭环式的管理要求,帮助医养机构构筑清晰的用药安全防线。自带药品来源多样、质量不一、信息不全等问题得到有效规范,药品质量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相关文件:医养结合机构老年人自带药品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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