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和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机关事务法治化建设,为机关事务工作持续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
一是持续巩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成效。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局党组会学习重要内容,每季度开展专题学习。
二是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阐释。组织全局系统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和《习近平法治文选》第一卷等学习读本,把相关内容作为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点课程,充分运用公众号新媒体,三会一课等各类平台阵地,采取多种形式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
(二)大力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
一是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制定《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5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从五个方面推动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带头厉行法治,更好发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示范引领作用。组织局领导和机关处室成员集中在线观看法庭庭审,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法律意识。
二是深入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贯彻落实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求,结合“民法典宣传月”和“宪法宣传周”等重要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聚焦合同履约、政府采购等主题,通过支部共建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深化党建与业务融合。与此同时加强保密宣传教育,组织开展保密教育提醒,提高局系统各类人员的保密法治观念。
(三)着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依法规范履行工作职能。按照“三定”方案规定,规范管理职责事项,推进权力运行规范化,对局部分直属单位主要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认真落实整改要求。
二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强化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刚性约束。健全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局专题会等重要会议形成会议纪要或会议记录,并进入档案留存。加强重大决策的跟踪督办,对重大决策的执行落实和实施进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开展工作通报。
三是持续推行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管理有关规定。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重要制度文件和合同文本等方面的合法性审查作用,全年共完成合同合法性审查279件,规章制度合法性审查11件,各类法律咨询6件,民事诉讼案件2件。
四是加强法治建设考核评价。将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内容列入考核指标,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情况、法治宣传教育情况、合同履行及台账登记情况等纳入考核内容。
(四)不断强化法律制度建设
一是积极推进机关事务管理地方立法。参加国管局机关事务管理立法现场会,提交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地方立法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材料。赴省管局召开立法联动沟通座谈会,学习贯彻国管局机关事务管理立法现场会精神,探讨研究南京机关事务管理地方立法新思路和立法任务清单。向市人大专题汇报南京机关事务管理地方立法有关情况,完成报送2026年机关事务管理立法计划项目材料,推动《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列入市人大常委会2026年立法计划预备项目。
二是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常态化开展规章制度清理。制定局规章制度制定(修订)年度计划,有序实施规章制度制修订计划管理,共涉及立、改、废计划累计19项,其中新制定5项,修订7项,废止7项,出台现存有效的规章制度选编。
三是提升法治标准化水平。建成标准文件库,制定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2025年3项省级地方标准、1项团体标准发布实施、3项省级地方标准获批立项;与南京市标准化研究院深度合作,重点聚焦标准化体系顶层设计与架构完善。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当作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关要求,发挥领导干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少数”作用。组织开展2025年度局机关和各直属事业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述法工作。坚持党的领导和集体决策,从严从实有序推进法治工作,通过召开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专题会,6次专题听取法治建设等有关工作,研究部署法治相关工作,审议局规章制度立改废等法治建设重要事项。
三、存在的不足
一年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标准仍存在一些差距:一是普法宣传方式过于单一,宣传渠道不够多样,覆盖范围不够广泛。二是法治建设工作的创新力度不够,结合单位业务特点还不够紧密,满足于完成上级规定任务,自选任务特色不够明显。
四、2026年工作思路和打算
(一)深入推动机关事务法治化建设
一是加快推进机关事务管理地方立法。积极开展立法调研,到已经立法或正在立法的兄弟城市调研学习,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分析探讨立法破解难题的可能性。有序推进立法进程,及时关注国家层面机关事务管理立法动向,加强与省管局和市立法部门沟通,根据上位法的立法思路,结合南京实际,调整完善立法工作任务清单。
二是积极开展《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通过评估全面发现和掌握问题,梳理地方政府规章在施行中仍然存在的难点、赌点问题,为地方立法积累经验、寻求突破。
三是规范局规章制度的立改废工作。进一步规范规章制度立改废程序,加强规章制度的常态化清理,切实增强规范性文件归口管理工作的系统性、规范性,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主动担当作为。
(二)不断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成效
一是推动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学法清单要求,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是进一步拓展宣传教育内容,创新宣传教育载体,丰富宣传教育形式,提升局系统干部职工法治意识,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营造氛围,夯实基础。
三是进一步加强法治工作信息宣传,及时在局官方网站和局官方公众号进行法治工作信息内容刊发。
(三)切实增强依法履职能力
一是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重要合同签订、重要环节把关等方面的专业胜任力和参与度,促进法治工作融入日常工作。
二是强化招标采购、合同管理、诉讼案件等关键依法履职事项的管理,建立健全台账登记与合同编号,强化合规管理,持续降低和防范法律风险。
三是有序开展法律法规中有关机关事务管理内容的梳理,为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6年1月30日
苏公网安备 32010502010181号